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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管办职能介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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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根据《中共杭州市委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起点推进城市化的若干意见》和《关于设置区城市管理常设机构的通知》精神,设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区城管办)。区城管办为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。
一、主要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和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定;
(二)负责编制并实施开发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编制并核拨年度城市维护费和专项整治经费计划,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;
(三)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监督、考核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。负责开发区公用事业(包括公共交通、供水、供气、供热、公共照明)、城市景观(包括城市形象、夜景照明、城市家俱、户外广告设立后)的协调管理工作;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规费的征收和管理;负责对街道办事处、出口加工区综合管理局及有关单位下达城市管理年度工作任务;
(四)负责指导、监督街道办事处、出口加工区综合管理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市政、绿化、环卫、广场公园等设施的管理工作;指导、协调街道办事处、出口加工区综合管理局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管养的市场化招投标工作;
(五)负责开发区内道路挖掘、道口占用、开设道口、雨污水管线接口、占(借)用绿地、绿化迁移、人行道停车以及涉河涉堤建筑物的行政许可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城市“四化”及街景市貌的长效管理工作;
(六)负责开发区城市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市政公用、市容环卫等行业的科技进步、技术改造工作;
(七)参与开发区内与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、方案设计、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会审工作;组织协调对竣工验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交接与管理;
(八)负责协调开发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。组织实施有关市政、绿化、环卫、广场公园等交通设施、城市家俱、广告的零星工程、应急工程以及市政大修工程(单独拨款);
(九)组织协调区内的防汛、排涝、抗台、抗雪等抢险救灾工作;组织协调开发区市政公用、市容环卫行业应急情况的处置;
(十)负责开发区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报批以及义务植树工作;指导和协调街道(综管局)园林绿化的业务工作;
(十一)负责开发区各类公建绿地建设方案的审批,并参与验收;参与居住小区、工业建设项目等配套绿地建设方案的会审;
(十二)负责对江堤河道监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;
(十三)承办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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